贵州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在贵州省
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等法规政策,现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在贵州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贵州省共招录消防员340名,均为男性,其中,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30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150名、退役士兵100名、社会青年50名),为驻贵州森林消防队伍代招4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20名、退役士兵13名、社会青年7名)。 二 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贵州省户籍或持有《贵州省居住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2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经历。 三 不得招录的范围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等规定,下列情形不予招录: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或开除军籍的;曾因非正当原因退出消防救援队伍的; (十)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 四 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25年6月27日23时至7月18日18时之间,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s://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7月10日前(以信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贵州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详见附件1)。材料邮寄或送达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198号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电话:0851-83990017。 招录对象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对应选择人员类型(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或者社会青年),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注册,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前,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和《报名须知》,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证书照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核验通过后方可上传。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报名时,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常住贵州省的非贵州户籍人员,需持贵州省居住证报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份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内进行全国范围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无论是否选择服从调剂,均在贵州统一参加招录选拔。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省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历次消防员招录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招录对象,不予通过。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不完整、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修改报名信息仅限申请1次,须于7月16日18时前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省招录办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通过复核的,须认真阅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2),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五 体格检查与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各地考核项目顺序、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以各市(州)招录办具体通知为准。 (一)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由各市(州)招录办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均实行量化评分。其中:体能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测试成绩达到一般、中等、良好、优秀等次的,分别计2.5分、5分、7.5分、10分,总成绩最高40分,单项测试成绩未达到一般等次的不予计分;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四)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予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