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中心人才梯队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心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岗位的具体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1.财务岗位(岗位代码01):招聘人数1人,学历本科及以上,不限专业,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
2.公共卫生岗位(岗位代码02):招聘人数3人,学历本科及以上,限预防医学专业,执业资格不限。
3.办公室岗位(岗位代码03):招聘人数1人,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4.检验岗位(岗位代码04):招聘人数1人,学历本科及以上,限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
(二)报考条件
1.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必须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爱岗敬业、热爱疾控工作,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踏实,主动热情。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
4.五官端正,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2022年5月22日中心通过“清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发招生简章,考生根据简章要求,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资料(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2022年7月预毕业生提供推荐表扫描件)发清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hanlaying@126.com)。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08时至5月27日24时。
3.注意事项:请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其它时间内提交无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测试
1.本次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各考试环节均需凭有效身份证方能参加)。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占100%,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面试时间:通过清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发布或电话通知。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清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室参加面试,如有改动,另行通知,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清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须对拟聘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核。
(六)会议研究
清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须召开主任办公会对拟聘人员进行研究,明确具体岗位及确定是否同意录用。
(七)聘前公示
清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须对拟聘人员在中心公开栏及工作群中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八)录用
1.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拟录用的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中心根据成绩排名顺延。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清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清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