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加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分时间
2012年10月15日至19日(工作时间)。
二、加分地点
安顺市公安局7楼715室(政治部办公室)。
三、有关事宜
符合《招考简章》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联系电话: 0853—3282485 3501528
安顺市公务员招考办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