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1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简章》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1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体检合格人员公示,并就复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复检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并于2011年10月31日上午8:00前到市委、市政府大院门口金钟广场报到集中。
二、各位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检。
三、考生在复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注意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复检前8—12小时不能饮水和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四、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由于涉及个人隐私,不合格人员名单不予公示。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复检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异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招考办联系。
联系电话:0853-3282485
安顺市人民交通警察招考办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