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委行署接待处成立于2007年,是毕节地委行署接待省部级以上领导和重要来宾的工作机构,为了提高接待水平和质量,努力为来毕进行公务活动的领导和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毕节试验区良好的外部形象,特制定毕节地委行署接待处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录用接待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录对象及人数
接待科工作人员1名,限女性。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毕节市城区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
4、学历本科;
5、身体健康,适应拟任职位健康条件要求;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1年10 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高1.60米以上;
8、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流利,能熟练运用电脑;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7日—2011年10月31日。
2、报名地点:毕节地委办公室秘书三科。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免冠一寸白底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由招录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用情景模拟方式进行。由地委办公室、地委行署接待处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1:1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
七、考核
招录单位负责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以注重现实表现和个人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方面问题的;
(四)其他不能录用的情形。
八、办理录用手续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报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纪律及监督
此次招录工作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在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理。
报考咨询电话:0857-8223106
报考监督电话:0857-8222336
中共毕节地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27日